关于开展《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127次    发布时间:2016-12-19

各专业部: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促进活动育人的实施意见》(渝教职成﹝2015﹞64号)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主题演讲比赛,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本次比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增强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指导学生自觉《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实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

二、活动主题

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三、参加对象及推荐参赛学生数量

(一)参加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赛数量:高中部10篇,电信专业部8篇、综合专业部8篇、机械专业部各8篇。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比赛地点:学校博雅广场。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部要按照“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中征文演讲2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

(二)比赛之前个专业部要举行初赛,选拔出质量高的作品参加学校的比赛,(2016年12月9日之前为初赛时间)初赛分为两个小组,第一组:高中部和机械部、第二组:电信部 和综合部;初赛由团委、学生科、教务实习科组织相关人员和专业部一道进行。

(三)结合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深刻理解“公约”内容和要求,争做新时代的优秀中职生。表达在践行“公约”内容和要求的过程中的行动、收获和感悟。演讲稿题目自拟,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  

(四)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叙议结合,事例生动;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速得当,表达自然流畅,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精神饱满,妆容、服饰得体,姿态大方,手势、眼神、表情等姿体语言与演讲内容配合得当;演讲形式多样化,富有创意;

(五)演讲时间限制在5-6分钟以内。

(六)评分标准由团委组织相关科室和专业教师一起制订。

(七)竞赛评委由团委、学生科、教务实习科一起组织。

(八)各专业部在推进活动过程中要做好图片的收集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