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致实习学生及家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浏览次数:310次    发布时间:2022-03-20

实习学生及家长: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上旬学校组织了部分2022年毕业生开展岗位实习工作。但近期,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任务仍然艰巨,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护实习学生身心健康,顺利完成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书面告知,以便家校企三方共同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疫情防控。

一、疫情防控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在人、财、物和技术等各方面有力保障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实习学生(含集中实习、自主实习)学校有关部门建立了台账,对实习学生实施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实时掌握实习学生各项情况。同时,学校还在实习单位派驻了驻厂实习指导教师并与实习单位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能随时了解掌握学生实习和疫情防控各项情况。

二、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家、校、企联动。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企业保持畅通联系,确保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及时推送科学疫情防控信息,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学习指导和疫情防控教育,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

(二)加强教师驻厂指导。驻厂实习指导教师一是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工作指导。二是要对实习学生身心健康进行教育管理。三是要代表学校与企业沟通,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出行等安全。

(三)对实习学生疫情防控的要求。一是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地区和实习单位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二是严禁擅自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涉及疫情防控相关调查不得瞒报、漏报,更不要信谣、造谣、传谣。三是无事尽量不要外出,减少流动、聚集带来的传播风险。四是实习结束后离职返黔,必须及时向当地社区(村)报告,若故意隐瞒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行程、活动轨迹等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是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刻意隐瞒、拒不遵守防疫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习学生个人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主动做好个人及寝室成员的健康监测。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个人用品不共用,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不随地吐痰。保持寝室和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勤洗手、勤打扫、勤通风、勤消毒。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食品。二是出现相应症状及时就医。若个人或寝室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驻厂指导教师,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戴好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就医时如实向医生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与可疑人员、物品接触情况,主动配合医疗机构调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愿我们守望相助,众志成城,顺利完成实习工作和共同夺取战“疫”的全面胜利。祝各位学生和家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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