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黔江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浏览次数:758次    发布时间:2021-12-23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持续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2021〕—121)精神,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培训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原则,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五届九次和十次全会精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解读、国家和重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解析、推进乡村振兴等课程开展学习。

三、学习形式和任务

(一)学习任务。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应不少于30学时,管理人员在一个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20学时或者3天的公共科目脱产培训,工勤技能人员在岗培训按照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执行,注重加强政治理论、职业道德、爱国奉献精神等方面培训。

参训学员从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科目、选修科目要求选择课程,在2021年12月31日前修完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认定为完成2021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事业单位职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可认定为完成在职学习的公共科目培训任务。

(二)学习形式。2021年黔江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以网上学习的形式进行。

登录入口:参训学员从市人力社保局官网〔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平台”栏目〕或官微(“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咨询-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两个通道进入,在3个学习平台(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中任意选择1个登录(暂不支持跨平台学习),参加课程培训学习,按年度修完规定学时后,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三)补训要求。补学2011至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的学员,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完成注册,在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选择相应年度的课程内容,修完要求学时即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该年度培训证书。补学费用按照33元/人.年收取。

已在其他网站缴费但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重庆市2021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中的《2011-2020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发送至cqgxkm@cqhrsp.com邮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确已缴费但无法提供缴费凭证的,须填写《缴费承诺书》发送至cqgxkm@cqhrsp.com邮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可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缴费承诺书》将纳入本人诚信档案管理。《2011-2020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缴费承诺书》可在重庆人社培训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培训时间

发文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参加2021年职称评审、任职及岗位聘任的人员,请在提交材料前进行学习。

五、培训缴费

(一)收费标准:培训费为33元/人(含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团体缴费: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暂不开设现场报名缴费工作点,同时为减轻报名单位财务工作量,请学员人数较多并且要求统一开具1张发票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在网上为本单位所有学员进行一次性团体购买,申请电子发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重庆市2021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操作手册》。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二)加强宣传。学员所在单位要做好继续教育学习的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切实履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在职培训义务,原则上当年继续教育学时须当年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的内容和岗位聘用、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要组织动员本行业、本单位的参训人员积极参加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督促用人单位为参训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及时认定学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三)优化服务。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上线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确保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申请加入工作交流QQ群(人力资源人才培训128567723或黔江区公需科目439248543)。

七、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1.帐号注册、登录问题咨询:400-023-9229,按1选择登陆注册问题;

2.政策咨询:400-023-9229,按2选择政策咨询;

3.学习进度、证书打印等问题咨询:400-618-7500,按2选择售后服务;

4.重庆市2021年公需科目咨询QQ群:851487026。

(二)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岑永江  023-7922163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龚  娇  023-79221698

区职改办:             陈晓梅  023-79221648

 

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


黔江人社发〔2021〕40号 关于开展2021年黔江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