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51次 发布时间:2023-06-01
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
关于退还履约金的通知
各供应商:
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凡超过合同履约期限、货物验收后一年或多年一直未办理履约金退还手续的供应商请持单位证明、合同、银行凭证,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到黔江区民族职业教育中心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责任自负。
联系人:付老师 18696971011
2023年5月31日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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