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江区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73次    发布时间:2013-05-29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精神,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区域中心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委办﹝2012﹞54号)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建立黔江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召集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

(二)成员: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农委、区扶贫办、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舟白街道办事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区职教中心、鸿业集团、城投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委,由区教委分管职教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发改委、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联席会议的协调服务、文秘调研、决策督查等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政策,统筹领导全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制定全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科学发展。

(二)研究和解决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兴办、校企合作、招生就业等重大事项,提升职业技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交流经验,督促政策落实。

(四)保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机制,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

三、工作制度

(一)全体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全体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或委托区政府办联系教育的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必要时邀请有关区领导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重要情况,研究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有关区级部门的提议,经召集人同意,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体会议决策事项和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相关具体问题。

(三)职责履行制度。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并督促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牵头或配合开展工作。

(四)固定联系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固定的职能科室负责联席会议工作衔接,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联席会议要求,做好本单位落实有关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整体联动作用,助推区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联席会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信息收集,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先进典型、问题建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