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解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浏览次数:152次    发布时间:2013-05-29

德江书记来重庆不久,立足基本市情和长远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下决心把职业教育办好等战略性举措。根据德江书记的指示,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大会,对办好职业技术教育作出具体部署。

这些年,在中央的关怀下,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各方的支持下,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取得了长足进步。学生规模持续扩大,在校学生从2006年的58万增加到70万,中职招生实现了国家要求的普职大体相当。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校均规模中职增长71%、高职增长43%,民办学校资产规模翻了一番。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实训场地不断增加。一大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汇集在各条战线干事创业,为重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与产业快速发展,与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都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有的学校违规招生、买卖生源、虚假宣传,有的学校投入不足、违规挂靠办学、教学质量不高,有的学校学生学籍造假、套取政府资助资金等,不仅影响了我市职教的良性发展,群众对此也很不满意。

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着眼于落实好“314”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加快兴渝富民的大战略,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下面,我就《决定》的有关问题,作简要说明。

第一,关于发展导向。职业技术教育是面向市场、面向就业、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吸引力,关键要解决好技能人才“能就业、就好业、有奔头”。《决定》突出强调:一是坚持就业优先。这是检验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首要标准。要围绕市场、围绕就业,转变办学观念,调整专业设置,完善产教对接机制,确保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二是强化收入分配。通过鼓励企业对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给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待遇,实行技能补贴、建立政府津贴制度、设立教学成果奖和技能大赛奖等措施,健全“高技能高收入”的机制。这与当前国家增加一线职工收入的要求相一致,充分彰显了劳动光荣。三是鼓励技能成才。在观念上重视技能人才,政策上支持技能人才,使用上善待技能人才,通过完善人才成长“立交桥”、加强职业培训等措施,拓宽和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让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第二,关于发展目标。《决定》提出,到2015年基本形成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到2020年建成职业技术教育强市。这一总体目标,不是要增加学校数量和学生规模,而是要完善职教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来讲,到2015年,高职学校由目前的37所发展到40所,校均规模由4600人增加到6000人左右,加上在本科院校就读学生,高职学生规模由目前的20万增加到25万。这是学校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平衡区间,更有利于高职学校持续发展。高等教育的招生增量将主要投向高职学校,每年招生增长5%左右。

中职学校在过去五年已调减1/3的基础上,继续针对杂、散、小问题,再调减1/4左右,由目前的236所调整为180所。学生规模适当增加,由50万增加到55万,届时校均规模由2100人提高到3000人左右。这是根据我市初高中学生现有规模及发展趋势作出的理性判断。从2015年开始,我市初中毕业生每年将保持在32万左右,普通高中重在提高质量,招生规模不再扩张、保持在19万左右,就读中职学生将有13万左右。目前,市外招生3万人,随着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水平的提升,对市外学生的吸引力增强,再增加招生2万人左右,市外生源占比由目前的15%提高到25%左右。这是职业技术教育强市的应有功能,是为产业发展储备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通过努力也是能够实现的。再加上招收部分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这样可以继续保持普职大体相当。

第三,关于优化布局。原则上,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调整,按照产业布局和城镇体系规划来展开。

学校布局方面。高职学校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今后继续保持现有格局。目前,中职学校主城区占38%,永川、万州“两个基地”占16%,涪陵、黔江、江津、合川“四个中心”占17%,其他区县占29%,这一布局基本合理。与义务教育不同,职业教育不能遍地开花,需要适度集中,这样有助于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边远山区孩子,到主城或者区域性中心城市就读职业学校,有利于他们开阔视野,接受新的观念。为此,《决定》提出,在主城规划建设江南职业技术教育新城,打造成为集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商业配套设施于一体的、资源共享的职教集聚区,与大学城互动发展。今后主城新建或迁建的职业学校,都要向职教新城集中。“两个基地”、“四个中心”重在挖潜提质、内涵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其他区县集中精力办好现有学校,原则上不再开办新校。事实上,有的区县产业规模不大、规模企业不多、师资又短缺,勉强举办职业学校,会误人子弟。如果当地产业发展确需专门的技能人才,可采取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方式解决。这样,到2015年,基本保持主城区中职学生占38%,“两个基地”、“四个中心”各占16%,其他区县占30%的格局。

专业布局方面。开办专业要有吸引力、生命力,关键要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有效对接。要瞄准市场,建立中、高职有机衔接、融合贯通的专业体系,实现重点专业对重点产业的全覆盖。工业领域,我市已形成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装备、化工、材料、能源以及轻纺等劳动密集型“6+1”支柱产业,正在着力打造笔记本电脑生产、离岸数据开发处理“两大电子产业基地”,以及通信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之相适应,《决定》提出,优先发展信息技术、加工制造、石油化工、材料与能源、资源环境等类别专业,形成匹配度高的专业群。服务业领域,随着工业经济规模持续扩大,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会快速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如护理、家政服务等需求也会较快增长。《决定》提出,积极发展物流、商贸、旅游、护理、学前教育、金融事务、家政服务等相关专业。农业农村领域,当务之急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强流通融通能力,健全现代服务体系。《决定》要求,围绕现代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加强农林牧渔等涉农专业建设。

第四,关于产教对接、校企合作。校企合作越紧密,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就越牢、质量就越好。《决定》提出了“二元双制”、“园校互动”、设立“厂中校”或“校中厂”等多种形式,其关键是推动实训基地、教师、学生三大要素与企业紧密结合。

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部门行业、办学层次和所有制界限,实现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完全由学校建设,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我们支持企业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为职业学校提供实训基地,或学校培养的人才直接为企业所用,或学校投入部分实训基地建设资金给企业,实现“双赢”。到2015年,新建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5个、重点专业实训基地150个,支持企业面向职业学校建设公共专业实训基地100个。

师资尤其是“双师型”教师培养,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按照2015年职业学校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求,中职师生比按1∶17计算,全市缺编中职教师1.38万名;高职师生比按1∶16计算,全市缺编高职教师5400名。这部分缺编,主要通过部分编制用于学校外聘兼职教师、实施特聘教师岗位计划、扩大职业学校招聘教师自主权、鼓励普通高校教师到职业学校任教等措施,逐步保障到位。在增加教师总量的基础上,“双师型”教师占比,到2015年中职由目前的37.7%提高到50%以上,增加6690人;高职由48.4%提高到75%以上,增加4700人。要采取新增专业教师必须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评聘重点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实施师资全员培训计划等措施,逐步解决。

培养高素质学生,重在强化实践性教学,增强实际操作能力。积极探索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试行多学期、分段式教学,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不会脱离企业的需求。

第五,关于人才成长“立交桥”。这关系教育机会公平。不管选择普通教育、上大学,还是就读中职、高职,我们都应该为孩子们创造升学、成长的均等机会。《决定》鲜明提出,加快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重点要打通“三个通道”:

一是学历教育通道。即打通从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通道。有两个重要衡量指标:第一个指标,中职毕业生接受高职教育的比例,由目前的10%扩大到30%左右。现在,每年全市升入高职的中职毕业生不到1.7万人,采取单独招生、技能考试招生、选优推荐、“3+2”、“五年一贯制”以及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到2015年超过5万人。第二个指标,高职毕业生接受应用技术本科教育的比例,由5%提高到15%左右。目前,升入应用技术本科的高职毕业生只有3600人,通过支持示范、骨干高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应用技术本科专业,组建独立设置的应用技术学院,扩大普通本科院校应用技术专业和专升本规模等措施,到2015年将超过1万人。

二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即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到高级技师的培养链条。调动技术工人继续学技术、取得更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积极性,既需要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在政策上与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保证高技能高收入,也需要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制,大力发展职业培训机构和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

三是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转换通道。既让学生获得文凭,又取得职业资格,“两全其美”。职业学校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学分银行,实施模块化培养,即把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分别折算成一定学分,取得一个证书后,再补修一定理论课程或技能实践模块,就可取得另一个证书。实现这一制度设计,会大大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吸引力。

第六,关于加大投入。优先发展教育,必须优先投入教育。我市财政教育投入已连续五年保持在GDP的4%以上,其中投入职业学校累计近200亿元。为进一步加大职业技术教育投入,《决定》要求,调整教育支出结构,财政教育资金增量重点向职业技术教育倾斜,同时确保教育附加的30%以上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新增投入主要有:

一是建立中职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过去,对中职学校,只给工资和专项,没有统一标准的公用经费,全国普遍如此。《决定》提出,到2013年,中职学校平均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1000元以上。这是中职学校多年期望的大事。为此,财政每年将投入近5亿元。

二是提高高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2010年国家出台了提高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的政策,但不包括高职院校。我市从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角度,完全由市级财政承担,给予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为此,《决定》明确提出,到2013年把平均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6000元以上。这对高职学校将是一个稳定的、得力的财力支持。同时,针对不同类别学校、不同专业,建立差异化的拨款机制,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办好一批与产业结合紧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学校和专业。实施这项政策,财政每年将增加投入近2亿元。

三是扩大中职学生资助范围。我市中职学生70%以上是农村孩子,相当部分来自贫困家庭。自2006年对“五类学生”实施资助以来,财政每年投入资金7亿—8亿元,资助学生30多万人次,使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会一技之长,带动了脱贫致富。《决定》要求,在继续对“五类学生”进行资助的基础上,将“两翼”区县户籍的学生和就读涉农、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同时对“两翼”符合“五类学生”或“三个专业”要求的,还叠加住宿费和生活费的补助政策。对外地来渝就读中职的学生,只要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或“三个专业”要求,同等享受免学费、补助住宿费和生活费的资助。落实这些资助政策,财政每年将新增投入4亿元左右。

第七,关于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学校,是我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优先领域,也是实现普及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决定》提出,到2015年,民办高职在校生比重达到20%以上,由目前的4万人增加到5万人;民办中职在校生比重达到20%左右,由7万人增加到11万人。关键要做到三个匹配:

一是赋予同等国民待遇。《决定》强调提出,民办职业学校在基础建设、土地使用、实训基地、招生就业、学生待遇、学生资助、教师职称评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市里已有并将继续完善具体操作细则,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落实到位。

二是给予政策扶持。《决定》提出,市和区县财政根据民办职业学校收费和生均投入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公用经费补助。这在全国具有突破性,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办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对民办中职学校,生均保底补助500元,再视学费标准和专业情况增加补助。对民办高职学校,生均保底补助2000元,再视学费标准和专业情况增加补助。对民办职业学校学生,不管是中职,还是高职,免学费和补助住宿费、生活费等资助政策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同时,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增加投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对此,《决定》作了特别安排。到2015年,全市计划新增3所高职学校,主要是发展民办教育;中职学校调减1/4,主要调减公办学校,民办中职学校数量基本保持不变。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

三是加强投融资服务。我市现有民办高职15所、民办中职57所,总资产规模只有30多亿元,投入总体不足。到2015年,全市民办职业学校在校生要增长40%左右,即使按照现有水平,资产规模也要相应地增加到50亿元。在鼓励投资人自身加大投入外,要充分发挥教育担保公司的积极作用。目前,教育担保公司已累计为民办学校提供近6亿元担保贷款,融资担保力度还要加大。要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和合理回报机制,多渠道解决民办职业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决定》提出,对民办学校搬迁置换产生的土地增值部分,在不改作他用的前提下,留给学校作为新校区建设资金。

第八,关于加强职教管理。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水平,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宏观指导上,建立市和区县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作为第一召集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统筹管理上,做到发展规划、招生平台、政策支持、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就业指导“五统一”,解决职责分工交叉、项目重复建设等问题,促进各类职业学校同步、协调发展。规范办学上,高职学校实行招生章程、宣传资料、信息发布和文凭发放“四个统筹”,中职学校实行招生计划编制、生源配置、信息发布、宣传发动、志愿填报、新生录取和学籍注册“七个统筹”。严肃查处买卖生源、违规挂靠、虚假宣传、地方保护、中介招生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学籍注册造假、套取资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健康发展。

为落实好《决定》,我们编制了全市2012—2020年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已印发大家征求意见。希望大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职业技术教育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