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

浏览次数:72次    发布时间:2013-05-29

为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教育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现就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以师德教育为重点,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为建设渝东南教育中心、打造武陵山区教育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总量满足需求。在编制限额内,按需求配置教师,以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师资队伍水平明显提升。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幼儿园、小学教师80%以上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80%以上达到本科学历,普通高中教师100%达到本科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达到15%),中职、高职“双师型”教师分别达到专业教师的80%、75%以上。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提高培训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师资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专任教师比例分别达到80%、91%、88%、85%和82%。

    ——名优教师队伍发展壮大。培养2名国家级教育专家,80名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500名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岗位和提高培训率达100%。

三、深化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一)规范编制管理。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教师编制重点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调整和使用,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适当考虑增编,为教师脱产研修提供编制保障。师资队伍实行“区管校用”管理体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聘用和调配,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宏观指导和监督。

(二)完善教师选评聘制度。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新教师补充要坚持“资格准入、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聘考试。全面实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按照教师编制标准,在核定的教职工总量内,科学合理确定教师岗位和结构比例。实行“评聘结合”的教师职务聘期制度,打破职务聘用终身制。

(三)实行交流轮岗制度。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教师由城镇向乡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合理流动。城镇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2年及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鼓励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地区学校支教。实现区域之间、校际之间优质教师资源共享。新任教师必须工作5年以上方可在系统内、外流动。

(四)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公开选拔和聘任制,巩固和完善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明确任期目标,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建立校长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科学管理能力强、具有积极改革和创新精神、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全面和谐发展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建立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教育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四、强化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制定《教师培训管理办法》,强化政策引领,做到依规培训。制订培训规划,探索培训模式,开展全员培训。实行教师培训证书管理制度。建立教师培训监管机制和督导机制。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惩和资格定期登记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

(二)加强培训机构建设。2016年前把区教师进修学校建成“渝东南教师进修学院”。加强政策引导,把区内重点中小学建成教师培训的实践基地。统筹利用培训、教研、电教等有效资源,积极建构“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教师培训格局。

(三)着力推进校本研修。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立足自身实际,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制订校本研修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把校本研修作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促进校本研修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科学考评,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爱岗敬业、乐业奉献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教师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逐步形成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探索教师职业推出机制。

(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擅自到校外兼课,不向学生推销资料、学习工具及其他商品;尊重学生人格,尽力帮助解决学生的困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讽刺、挖苦、岐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经常家访,定期召开或参加家长会,善于与家长沟通;同事间团结协作,无不良嗜好,树立教师应有的良好形象。

(三)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按照教师工作实绩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完善激励机制,支持教师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教师评优评先及奖励力度。加强特级教师评选的推荐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市区两级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的推荐和评选工作。骨干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建立“双师型”教师津补贴制度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补贴制度。开展师资队伍建设专项检查,确保师资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加大优秀教师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六、加大投入,为造就高素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资金投入。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达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学校收费总额的2.5%用于教师培训,学校公业务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提高福利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在保障性住房中,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无房教师,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修建教师周转住房。教育系统引进的名师、重点学科带头人待遇按区政府制定的《黔江区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规定(试行)》(黔江府发〔2011〕60号)执行。

(三)奖励骨干教师。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每年奖励20000元,国家级骨干教师每年奖励15000元,市级名师每年奖励7000元,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年奖励7000元,特级教师在享受国家补贴外每年增加奖励3000元,市级骨干教师每年奖励3000元,区级骨干教师每年奖励1500元。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7日